第十一卷 第十八章 献祭-《地狱电影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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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信所有人,都会这么问一句。

    要知道……他和李敏荷不但不是两情相悦的爱人,那么长时间里,他连一根指头都没有动过她!

    相信多数人都会认为,根本不值得。

    而且,木岚就算在这种时候放弃李敏荷,也不会有任何人指责他。毕竟,没有谁会拿自己的命去换别人的命!

    可是……

    木岚还是决定这么做。

    也许,会失去性命。

    也许,会变成一个一线演员,最好的状况也就是变成叶星陨这个等级。

    如果,他死去的话,那么,灵魂就会立即坠入地狱。那会是多么恐怖的命运,他完全可以想象得到。那是永远不会有尽头的恐怖。

    但他还是要那么做。

    已经只有四分钟了。

    漫长的时间里面……他一直认为自己真正地失去了灵魂。他一直都活得像是行尸走肉。直到,敏荷出现在他面前。

    他是该死的人。但他不会选择去死。

    所以,他即使死去,也不会是为了赎罪。

    但是,他无法想象,敏荷死去以后的自己。那样以后,他等于就重新回到以前那样行尸走肉的生活。

    敏荷对他来说,是希望。

    只要守护着他,他就会感觉到真正地活着。

    她绝不是应该在这里死去的人。她理当离开地狱电影院,理当可以追求自己的幸福,理当颐享天年,可以安然地迈向生命尽头。甚至不该是死后下地狱。

    他当初,听从了安月形的命令,将敏荷变成恶魔宿主。

    那是他这一生中,仅次于母亲之死的悔恨之事。

    他凝视着敏荷。他要将她的脸,永远烙印在脑海中。那么,即使坠入地狱,在那没有尽头的黑暗世界,他也可以继续怀有对她的记忆。

    时间……已经不多了。

    木岚,展开了背后的黑色翅膀。

    “林远,你……”敏荷忽然隐隐意识到了不妙。因为她看出,木岚脸上的那种决然。

    至于这么帮助沈庭清是否会NG倒不是问题,使用诅咒之物的问题上,逻辑本就不那么严谨。

    此时,那恶魔刺青开始燃烧了起来。

    木岚献祭了自我,换取让敏荷拥有比以前更强大的力量,强大到……足以不被时间的诅咒所影响!

    当然,这种献祭,只能够短时间强化一次,过后一切都会恢复原状。但是,已经足够了。只要不是“三小时后”的敏荷回归过去,那么就等于是改变了历史。

    那样……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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