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七章 杀人利器-《宝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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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爷,您就别膈应我了,我……我这怎么出去见人啊?”
刚刚抬头看了一眼镜子的刘子墨,听到苗六指的话后,顿时苦起了脸,从小到大都很在乎外表的刘公子,哪里理过这种难看的发型?
“行了,剪成光头多省洗发水啊。”
“靠,老子我跟你拼了……”
秦风笑着在刘子墨头上摸了一下,气得刘子墨站起身来要和秦风拼命,这一闹腾,刚才杀人后留在众人心里的阴影,倒是瞬间淡化了不少。
“行了,别闹了,秦爷,给我们说说那个护腕吧。”
等秦风和刘子墨打闹了一会后,苗六指出言分开了两人,对于秦风之前的话,苗六指也是有些不明白。
“对,秦风,你小子要是说不明白,也要陪我剪个光头!”刘子墨连连点头,只是那一头没毛的形象,看得秦风直想乐。
“这玩意儿叫钢丝锯……”
秦风拿出了那个护腕,左手小指在一处扣环上一拉,将里面的丝线拉出了一截后,丢给了刘子墨,说道:“子墨,你仔细看看,不要划破了手……”
“钢丝锯,这么细的钢丝也能做出锯齿?”
刘子墨闻言一愣,接过那护腕,仔细的在钢丝上看了起来,好半天过后,眼中露出了不可思议的神色,“真的有锯齿,不过太细了吧?”
“这东西很少见,是杀手们专用的物件。”
秦风伸手将护腕拿了过去,说道:“制作出这么一个玩意可不简单,需要加入多种合金使其坚韧锋利,还要保证在巨大的压力下不被拉断,除了杀手,基本上没人会制作这东西……”
由于工艺和技术上的限制,在古代的时候,并没有钢丝锯的存在,但是到了二三十时年代现代炼钢技术的产生之后,就有人琢磨出了这玩意。
秦风之前也没见过钢丝锯,他是从师父载昰嘴里听来的,说是国外的一些杀手经常会用到这玩意儿,其实用姓并不亚于索命针,甚至还要超出当年的血滴子。
“子墨,来,给你看看这东西的威力。”
秦风拉开了护腕里的钢丝,蹲下了身体,用那合金钢丝在刘子墨刚才所坐的椅子上缠绕了一圈,两手忽然一用力,将那钢丝给拉了出来。
“这……这也太……太锋利了吧?”
刘子墨用手轻轻推了下那把也有百十年历史了的硬木板凳,却发现板凳的四条腿,已然全部被从中间切开了。
“锋利?再让你看看!”
秦风左右看了一眼,径直走到了院子里的那个已经废止的老压水机旁,这次却是将钢丝缠绕在了铁制的压水机出口处。
只见秦风两手微微一错,做出了一个拉扯的动作,然后又是发力往上一拉,只听得“啪咔”一声,一个拇指长短的空心钢管,就掉落在了地上。
“妈的,这……这玩意要……要是套在我脖子上?”
看到这惊人的一幕,刘子墨下意识的将手就放在了脖子上,眼睛死死盯着那掉落在地上的小半截钢管,脸上满是惊惧之色。
刘子墨现在算是明白了,如果不是秦风的出手,他这大好的元阳魁首,怕是也将落得个尸首分离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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