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三章 命重要还是马重要?-《我在边关种田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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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外星人凶残的出着主意。

    她是真不知道,这有啥难的。

    一旦马都要没得了蹄子,没法跑了,还怕搞不定那什么劳什子的黑铁骑吗?

    只要他们的镰刀够快,反应够快,配合的够默契,那么,再多的黑铁骑那也只有送菜的份。

    至于镰刀?自然是要比铁索好弄,还便宜不少,要是想节省点,刀柄都可以不用铁,改换成木头,那样岂不是更省银子?

    众人听到小丫头这么说,一个个的都愣住了,特别是抠门的赵钱孙,听了小丫头的话后,人下意识的就肉疼的嘟囔着。

    “那岂不是太浪费,能成为黑铁骑的马,那可是万里挑一的好马,那样的马,咱们打了胜仗,弄到手后还能用呢!”。

    肖雨栖不客气是赏了这货一个大白眼,“命重要还是马重要?”。

    额……怼的这句话,倒是震的在场的人振聋发聩。

    是呀,合该就是这么个道理呀!

    肖雨栖见着还在愣神的一众人等,又继续来了句,“到时候你们分组,四个人,一人一把刀,遇到黑铁骑,直接上去就勾断它的腿,那样的话,什么铁骑灭不掉?”

    对啊,这也是个好办法呀!

    马腿都没了,骑马的人还能蹦跶?

    黑铁骑没了马,就是没了爪牙的老虎,一旦掉落马背,对方就没有了压迫性优势了。

    而且就像是孩子说的,自己这边一个人干不过一个人高马大的匈奴,那两个人还干不过?三个,四个,五个一气上难道还干不过?

    到时候他们分成小组,以勾镰配合,指不定还真能打破黑铁骑!

    越想越乐,也越是觉得自家宝贝闺女说的在理,肖文业乐的呀,笑眯眯的一改刚才的皱眉苦恼样。

    早知道自家闺女能总结经验,提出如此有用的宝贵点子,他早该询问自家宝贝闺女,也无须走这么老多的弯路,总想着面面俱到的,独自在边上冥思苦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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