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沈于渊和陆长歌此刻就在一个商业广场里,只不过是九十年代的那种老式的,基本上就是把外面的集市搬到室内的感觉。 “可能需要卖掉一部分商铺才够。” “所以问题回来了。”陆长歌道:“如果要卖,那么本质上就没有变。只不过以前卖住宅,现在卖商铺,就算溢价高一些,但成本也是上升的。” 他早就想说这个了。地价降不下去就只能在建设施工的过程中压缩成本。但是… 陆长歌拉着沈于渊走到外面,指着这栋黄色的破建筑说:“像这种老旧破玩意儿建来干嘛?” 沈于渊摸着下巴若有所思,“所以你的意思是什么?” “既然要建,就建个高端些的,边上搭配着高端住宅,用高端住宅的销售来维持现金流。” “这可不是说说那么简单,你的一句话要增加很多投资的。” “所以压缩拿地的成本,不要选在这种城市的市中心。” “不选在市中心,如何保证人气呢?” “集休闲、娱乐、购物、饮食于一体的商业聚集点,本身就要有引领人气的魅力。否则也是不会成功的。” 沈于渊是明白了,但是有点儿不敢相信,“太冒险了。” 虽然有些不太能接受,但是他很欢迎陆长歌的想法,至少他在提出新的思路之后,用完整的逻辑链条达到自洽, 有些反常规,却也很有新意。 “你是陆知远的儿子,你以后有很多机会去践行你的商业理念,现在,我担心说服不了郑总。” 沈于渊拍了拍陆长歌的肩膀,“但事情没有结果之前,谁也没有权利说你是错的。” 两个男人找了个喝饮料的地方,一人含着一根吸管,很是悠闲。 “事情有了结果,也会证明我是对的。” 沈于渊笑笑不说话。 他其实是羡慕陆长歌的, 没有那么多的压力,人生正处在最美好的大学年代,最关键的是他心绪不躁动,不急着快点长大,也不对未来感到担忧。 除了看起来有点寂寞, 因为看到一个美女,他都要赞叹一句, 要么说人家腿很直,要么说人家屁股翘冲击起来有感觉。 总归是有些粗俗的。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