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七章 以暴制暴(一)-《大西洋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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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些分裂的团队也开始各自为营,开始为不同的分裂的宗教和议员服务。
刚刚也说,纽约最一开始的很多政令和意见甚至都不是从市政厅提出的,而是由这些勾结在一起的帮派和议员私下的会议所共同决定的,这是19世纪的状况。
而其实这种情况在比这还早的时间就出现,但是那个时候,还没有帮派。
一个叫坦慕尼协会的地方最早控制着这一切,坦慕尼协会自1786年出现,这群最初由几个有钱的丑国商人建立的一个团体。
慢慢的成为了一个拥有高远抱负的团体,最初口号就是:利用民主的方式来矫正这个城市正确的贵族统治。
他们靠着自己的财富和部分成员内的背景开始控制着纽约,伸出触手。
到1890年左右,组织开始快速壮大,而他们之所以壮大的原因,也恰恰就是因为那些盗贼所形成的团伙慢慢渗透进坦慕尼。
又或者是坦慕尼协会主动招安这些团伙,这点值得商榷,渐渐的他们真正成为了纽约的控制机器,而这些爱尔兰裔丑国人也在他们的扶持下开始慢慢的进入体系内。
这时,大苹果城已经成为了不同种族和不同派系之间的一锅错综复杂的乱炖汤。
新进的移民和在本地出生的纽约客,也就是早来的移民之间开始工作机会等原因产生争执。
这些先来的人开始反移民,后来的这批人开始抱成一团,组成了团伙—鲍威尔男孩。
大部分的这些排外鲍威尔成员都是由蓝领组成,他们开始通过很多违法的手段破坏新进移民获得工作机会。
而显然那些几乎都是爱尔兰裔移民组成的死兔,成为了他们首要敌人。
1855年,鲍威尔的首领被一个死兔帮的成员杀害,在他弥留之际,表达了他对爱尔兰人的仇恨:
“我觉得我要死了,我死的像一个真正的丑国人,但是让我不能瞑目的是,我是被一群爱尔兰人杀死的。”
此后,两伙之间的争斗从未停止,而各个帮派之间的斗争也不断,这样的消耗,导致各个帮派所剩无多。
最后剩下最有势力的帮派叫whyos,由一群盗贼和杀人犯组成,这个帮派要比之前所有的帮派都要暴力凶残。
他们甚至还报出了自己出卖暴力的价格表:
揍一顿:2美元
眼炮:4美元
打断鼻子和下巴:10美元
扭掉耳朵:15美元
打断胳膊或腿:19美元
枪击大腿:20美元
捅伤:25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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