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可是贞绣珠听说之后,怎么也不肯答应绣吉号以她为主,说是自己一分钱本钱未出,反占个大股,天底下没有这样的道理。 众人都说制衣坊还没开张她就在里头做活儿,就是没本钱,以出工而论,也该占股的。 贞绣珠仍不同意,说到急了,甚至说若一定要给她,她日后不得心安,只能离了这里回老家去。 众人劝了许久,并说若她不占股,置经二姑姑与陵锦佑于何地? 好容易方才劝到她回转。 贞绣珠又非要比照经二姑姑和陵锦佑的行例,硬要从她那五成里分出三成给贞锦依,她以人工入股只占二成。 因已有先例,贞锦依便答应了,又说将来可将她这两股留给孩子,也给未出世的娃留条后路。 贞绣珠听了这话终于定了心。 接下来商量签文契的事。贞锦依自告奋勇,亲自草拟了契约文书。依她还记得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知识,写明了占股分红的细则。颉伯与掌柜看了都颇惊讶于她想得如此周详,没提什么意见就同意了。 但这只是私契,仅供日后算账分红及扩大生产等作凭据。 只因这个社会的女子除了存些细软做私房,没有资格在官府登记店铺土地等产业,正式的文契上,贞绣珠、贞锦依的占股分别写了岑水生与岑冬子的名字,陵锦佑写了她父亲,经二姑姑的则写在了她一个堂兄的名下。 颉伯请了同行中极要好的老板来当保人,将并没有当事人亲自出面,却已写好了名字、印了指印的契书拿给他们,私下请托他们,说是那几个人都离得太远,只派了女儿亲人代办。那两人看在往日情面上,仍在契书上画了押。 第(2/3)页